农银人寿今年第二季度净亏5亿元,山东机构多项违规接连被罚

发布日期:2023-08-13 19:09    点击次数:153

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农银人寿济宁中支”)存在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编制虚假业务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17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3月至9月,农银人寿济宁中支共4名银保客户经理在销售保险时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冰箱、黄金等财物,合计价值17295.4元。农银人寿济宁中支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被处以罚款6万元。

该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李婷对上述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经查阅农银人寿济宁中支培训档案发现,该机构2019年11月举办的“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分行财富顾问保险知识培训班”及2020年10月举办的“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分行骨干人员保险营销技能培训活动”档案资料不真实,实际活动内容为开展客户答谢、财富沙龙等,该机构存在虚构会议培训事项、编制虚假培训档案的行为。该公司编制虚假业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被处以罚款11万元。

该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周琰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

此前,2023年3月30日菏泽银保监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农银人寿菏泽中心支公司将董某、刘某、吴某等6人2019年10月份绩效工资133777.45元列支在手续费及佣金科目下。该公司上述行为构成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时任总经理王贵祥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据官网介绍,农银人寿是由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作打造,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国已设立23家分公司。

7月28日,农银人寿发布的2023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以下简称“报告摘要”)显示,该公司由中国农业银行控股,直接持股比例为43.41%,间接持股比例为7.59%,合计持股比例为51%。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肖彬曾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报告摘要披露,农银人寿今年第二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50.97亿元,实现净利润-5.00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净资产收益率为-5.86%,投资收益率为0.85%。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该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7.69%,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1.85%,高于监管要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季度下降 3.3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季度下降2.93%。

据此报告摘要,农银人寿23家分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在2023年度开展保险业务,农业银行利用自身销售渠道为该公司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代理佣金。农业银行渠道手续费占农银人寿银保渠道手续费支出的比值为100%。

报告摘要还显示,今年上半年,农银人寿通过银保渠道销售的“农银稳得福”B款养老年金保险累计退保金23.59亿元,累计退保率为21.94%。

能力充足率中国农业银行农银人寿投保人济宁发布于:上海市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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